充电桩测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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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充电桩建设步伐-深圳三部门联合审批

2018-10-31 09:28:37

2018年9月30日,深圳市交委、发改委、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出租车快速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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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年以来,深圳市充电设施的建设速度明显滞后。根据《2018 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 》的要求,2018 年12 月31 日前,全市要完成1.34 万套物流充电桩建设,其中宝安区、龙岗区均不少于1900套,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均不少于1300套,盐田区、大鹏新区均不少于 900套。全市新建出租车快速充电桩5200 套以上。图片 2.jpg

 

据推广中心掌握的数据,截止到9月底,全市今年新增充电桩数量不到1000套,建桩数量与计划相差较大。究其原因,深圳市供电局明确从2018年3月15日起,深圳市高压充电桩报装用户必须提供变配电房,不允许使用箱变。由于变配电房建设报建程序复杂,制约因素较多(主要是土地需要三证齐全),造成全市绝大多数集中式快充站的建设都受到了影响。箱变不允许报装高压充电桩的问题如果近期内不能有效得到解决,全市快充桩建设将受到严重制约。

另外,在加快充电桩建设的同时,充电桩的性能安全,以及使用的安全可靠性也是需要考虑的一大因素,到目前为止,全国因充电桩导致的事故已经不在少数,希望各厂家在建设的同时也做好相关的充电桩测试工作,最好能给相关的维护人员配备专业的便携式充电桩测试仪,确保各个桩能安全正常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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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原因,2018年9月30日,深圳市交委、发改委、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出租车快速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内设出租车快速充电桩的配电房及雨棚等简易建筑视为临时建筑,不视为永久性建筑;出租车快速充电桩服务设施配置指引另行制定,配置指引不作为出租车快速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审批的条件;在除国家明令禁止区域以外的其他用地上建设出租车快速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应给予同意。《通知》的出台,将简化充电设施变配电房等配套设施的报建程序,更有利于推动快充桩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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